信长之野望14:创造 政策历史出处一览 政策出自哪里
信长之野望14:创造 政策历史出处一览 政策出自哪里
——创造系——
兵农分离
织田信长初始也维持兵农不分的政策,等到消灭浅井氏和朝仓氏,压制本愿寺,基本上撕破了“信长包围网”以后,其领地日益扩大,军事实力天下无双,为了提升兵源质量,遂开始实行“兵农分离”政策.
兵农分离就是,当兵只管打仗,农民只管种田.
乐市乐座
座:同业公会,商业行会一类的组织.乐市:限制行会特权,乐座:取缔行会.总得来说就是发展自由贸易.
“乐市”始见于1549年(天文18年)近江国大名六角定赖建构的城下町石寺新市。最早有文献记载的“乐座”则出现在1576年(天正4年)柴田胜家统治下的越前北庄城。(想起太阁3特殊篇主人公去安土参观,回来报告后就卡片入手了吧?)说到“乐市乐座”不能不提起将其发扬光大的织丰政权。
在众多的乐市、乐座法令中,无疑是以1577年5月织田信长对安土城发布的13条法令最为著名,堪称日本近世初期城下町条例的规范。该令的基本内容是否定座的特权,奖励商人来此定居,一切商人可以自由贸易,免除土木工程的徭役负担,消除对“德政”的不安,保障治安、免除房屋税等等
检地 刀守令
检地就是丈量土地,防止农民瞒报土地收入,可以增加税收,但是民忠降低.
刀狩是日本史上的一个法令,最早由柴田胜家在越前实行,主要是没收农民手上的武器,其目的是完全做到兵农分离的目的,但实际上是为了防止一揆的发生,加强对庶民的统治。
这使日本武士和庶民身份阶级更加稳固。丰臣秀吉在1588年向全国发出刀狩令,没收的武器都拿去塑造京都东山大佛殿的钉子。
虽然也会降低民忠,但是农民不容易暴动(缺乏武器).相当于tc的管制刀具相关条例.
关所撤废
关所就是高速公路收费站之类的设施不解释.
——中道系——
撰钱令
北条家的政策.铜钱分好钱坏钱,100钱含70好钱30坏钱的法令.可以减少交易纠纷.
指出检地
战国时代至安土桃山时代期间的检地法之一。大名规定自己领内的家臣必须主动申告其所知行的土地面积、以及作人·收量等明细。由于大名的立入调查几乎不得其门而入,因此多半都以指出检地的办法达成课税的目的。一五八0年(天正八年)织田信长派遣直臣强行要求兴福寺支配下的大和地方,提出指出的内容,在历史上相当有名。
家臣集住
找不到历史出处...
四公六民
收入四成归公,六成归民,税率40%,在当时来说,算是减少剥削的政策.
北条家的税收善政.
目安箱(意见箱)
1718年(享保3)正月,在上野参诣的吉宗于帰途中接到町人的直接上诉。目付当即把他捆了起来,但是吉宗责备了目付,并受理了他的上诉。
吉宗对直接上诉的态度就是如此寛容大度,但是他不仅认为接受直接上诉是一种美德,更应该形成一种制度。于是在评定所设置「目安箱」听取百姓的心声。有不平者以书信形式,写上住所 氏名,提出诉讼。「目安箱」被坚固的封存,只有将军有资格打开。
据说一开始旗本 御家人也可以投书上诉,后来“目安箱”竟后来演变成他们争权夺利、互相攻讦排斥的场所。将军一怒之下,取消了他们的直诉资格。
由于目安箱而产生的政策,有「小石川养生所」的设立、「江戸町火消」的创设等等
这个好像已经不是战国时期了?
——保守系——
合议制
实行集体领导,可以集思广益,减少失误,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御用商人
成为政府的指定供应商...
所领安堵
关东武士多是古代开发领主的子孙,所以多拥有祖传下来的私有领地(本领)。他们在镰仓幕府成立时成为源赖朝的御家人,源赖朝确保他们的领地私有权不受侵害,称本领安堵
寄亲寄子
战国时代的一种虚拟同族血缘关系所构成的主从关系、或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称之。镰仓时代,在总领制基础上所建构的领主制里,总领将非血缘关系的武士也编入自己的旗下,从虚拟的亲子关系中确立上下之间的主从关系。
室町时代之后,伴随大名领国制的发展,家臣团的扩充与统制的方策逐渐普及起来。战国大名中,如武田、今川、后北条等诸氏,多以有力武将为寄亲;以在地土豪为寄子,编组成强大的军事力。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稳定的主从关系,不如以契约关系来表现,则更为适切。
这种寄亲.寄子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不仅适用于武士阶层,在村落、甚至近世以后都市的奉公人(长工、女中)等雇用关系中,也普遍被采用。
我怎么觉得这就是搞人质政策啊?比如德川家康小时候搁在今川家当人质,所以今川不怕德川的父亲实力膨胀(你儿子在我手里,你实力再强也是为我所用).
——通用政策——
远交近攻
春秋战国用剩下的玩意儿...
众所周知的:织田把市嫁给浅井,然后去打朝仓,然后呢,浅井破盟夹击信长,导致信长大败...好吧,这是反面教材,织田应该把市嫁给朝仓,然后联合朝仓攻打浅井,这样才是远交近攻嘛
传马制
就是驿站.可以加快物资信息的运输速度.
简单说就是一种“馆驿”制度,属于古代的交通通讯制度;在唐朝发展的比较繁盛。《日本书纪》卷廿五-孝德纪-有记载“初修京师,置畿内国司、郡司、关赛、斥候、防人、驿马、传马,及造铃契,定山河。凡京,每坊置长一人,四坊置令一人。” 孝德天皇的时代约为公元7世纪,是中国唐朝的时期,传马制估计也是这时候通过遣唐使传入日本的。
——独有政策——
岛津的乡中教育
大的教小的,二年级学生教育一年级学生,这样的教育方式就是乡中教育.
伊达的龙骑兵
伊达家独有的骑马铁炮部队,其实也就几百人而已.我没找到实战历史记录...
北条的五条训诫
找不到出处.但应该很有名的啊...
今川的
《今川假 名目录》有五十四条,是日本战国时代最早的分国法,是战国家法中最完备 的一部。
《今川假 名目录》是骏河守护今川家第七代当主今川氏亲为年幼的嫡长子氏辉得以顺利继承家业计,于病榻中参考夫人意见,编撰而成的三十三条治国方针;后来第九代当主今川义元又增补《假 名目录追加》二十一条。
此一文献主要有关土地所有权、领主和名主的关系、买卖的限制、借贷利率、治安、领民嫁娶和战时工作。提出后今川家领土的内政和经济大幅增长,而骏府更成为战国时其中一个繁荣的都城。
后来今川家的邻国甲斐大名武田信玄因《今川假 名目录》的成功,加以仿效而制订《甲府法度次第》。
武田 甲州法度次第
不解释.
织田 火器集中运用
三段击之类的了,武田长什么合战那个,威力很大啊...
上杉 远征军支援
这次怎么不是军神了?
毛利:伞连判
一种署名文书,圆环形如伞状,故名。日本南北朝,室町时代的国人暴动和江户时代的农民暴动所采用的签名文书一般为该形式,表示暴动者团结一心,便于隐藏主谋者。[1]
連判状(れんぱんじょう)
两人以上署名的文书。也称“連署”。形式从五大老联名的“下知状”到国人一揆时联名的“契状”各色各样。强调各署名者的地位平等时,署名会围成圆形。这时也称为“傘連判状”。毛利家同安芸国人缔结军中法度时就采用了该方式
长宗我部 一领具足
具足(ぐそく)是指全副武装的盔甲,一领(いちりょう)则是指一副盔甲的单位,两个词合起来就成为一领具足。
根据“长宗我部元亲百个条”中的第24条:凡拥有三町(9000坪,约三甲或三公顷)以上的土地者,每一户都必须准备一副盔甲,平时务农维生,战时就必须穿上盔甲投入战斗。
此制度的好处是领主领民不需要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居地,能够兼顾自有的农务,维持领地内一定的农作产出,并以农务工作来锻炼身体,如此日后投入战争时也较有体能耐力,进而提升整体战斗力。
不过此制度也有缺点,即是兵士的受训时间有限,农务只能锻炼个人体健、个人博战力,但却无法训练群战能力与默契,此外训练、出征也必须考虑农耕期、农闲期、丰收、欠收等因素。相对的织田信长采行的是全职专任的兵制,不受农务影响随时可出战,此是织田军常胜的原因之一,其他也包括善用进口自西方的种子岛火枪等。
大友 天主教保护
切支丹大名是指信奉天主教的大名。
这些大名会在领国内至力传教以及保护信众。以九州为中心的西日本较常见,与南蛮贸易(西方贸易)亦相当盛行。闻名的有大友宗麟、有马晴信及高山重友(右近)。
德川家康 旗本先手役
马回。马回为本阵警卫力量,负责本阵指挥机关的安全,类似于现代的机关直属警卫队。根据记载战国大名军团编成的《阵立书》的记载,马回众主要是由总大将的直臣团构成,是最忠诚的部队。
马回众中最有名的当数织田信长的赤幌众(赤母衣众)和黑幌众(黑母衣众),后来成为"加贺百万石”的前田利家当初就是以赤幌众起家的,而名将佐佐成政和河久秀隆则是黑幌众出身。后来,丰臣秀吉也仿照信长的赤幌众和黑幌众成立了自己的警卫部队——黄幌众。
家康军中,马回被称为旗本,由神原康政、本多忠胜、鸟居元忠等一大批名将率领的家康的亲卫队——"旗本先手役”作为德川军中战斗力最强的精锐部队屡次在战斗中担当突击队。
据说有过几十个骑兵追杀上万杂兵的战斗记录...
猴子 人扫令
只找到日文维基百科的相关内容...
真田 表里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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