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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魂3 系列感想及背景心得详解

黑暗之魂3 系列感想及背景心得详解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黑暗之魂3系列感想及背景心得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魂”(Soul),这个词听起来就像一团不知所云的云:如此混沌、抽象、飘渺、难以捕捉;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眼不能见,却时有感觉。有魂之人都说不清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却不敢发自内心地否定它的存在,因为他们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这就是“灵魂”的核心定义——自我存在。爱因斯坦说:“有两种事物一直令我畏惧,一个是天上的星星,一个是我自己的良心。”万物都有心(中心或重心),人有心,地有心,天有星;诸星各异,彼此牵引,小星绕大星;万物合一,万众一心,只有一个上帝(参考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说白了,人的心灵(灵魂)就像天上的恒星,一闪一闪,无时不吸引(吸收能量),无时不发光(释放能量)。

爱因斯坦说:“物质是相对静止的能量,能量是相对运动的物质。”质与能不会凭空消失,只会互相转化,有形之物被人吸收后变成无形之能,又在行动中被释放出去。俗话说:“阴魂不散”,这就是爱因斯坦的“质能守恒定律”:那些消去的事物并非凭空消失,而是变成其他事物,就像冰变成水,水变成气,气变成云,它们的区别只是灵活程度的不同。所有这一切,都只是在转变,只是它们都不能保持固定的形态,《黑魂》中的洛斯力克城更是如此——世间的逸乐转眼成空,如烟被风吹散!

“那我还剩下什么?”黑暗之中,有一魂在悲泣。我侧耳倾听,那声音如此熟悉:那人已死,却是不死;他生前“贪生怕死”,死后即变成“不死人”。但是我想:普天之下,谁不怕死?因此,我即刻明白:原来我们都不希望自己消失或变成无意识之物,只要这种“自我保护之能”一息尚存,就不可能转化或消失,我们都是“不死游魂”!

迷恋之魂(Lost Souls)

迷恋即是狂乱而热切的迷信,亦称狂热的迷乱;它是一种愚昧的、非理智的偶像崇拜心理;经由外在力量(异界灵感)引导并内在意识(原始情感)合一萌发,催生出一种欲罢不能的占有欲(毒瘾),即可称之为“迷恋”。(这是中文的字义)

以前上政治课须要背诵“迷信”的定义:“迷信是信奉神仙鬼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此话本身就有语病)事实上,“迷信”的词源很简单,那就是“信靠某种靠不住的东西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包括信靠某些存在但不够真实或不够牢靠的事物。比如:由电离子构成的3D游戏。)“迷恋”亦是如此,只不过它比前者多了一点感情色彩,从“信”的状态升级到“爱”的状态。

有外国心理学家认为:玩黑暗类单机游戏可以治疗忧郁症。有人就认为这是一种迷信的说法(迷信科学亦是迷信)。而当很多人沦为《黑暗之魂》系列游戏的“游魂”时,就有一些“活人”认为这是一种迷恋。想当年,《哥特王朝》(RPG游戏)刚崛起,本人就被它囚禁在“魔法屏障”里,哪也走不出去,整天窝在家里玩游戏,以为通关后就可以走出“魔法屏障”(魔鬼设下的心理障碍)了。没想到“魔法屏障”(“沉睡者”的迷信)破除之后,还来个《哥2》、《哥3》、《哥4》......直到现在,游戏越做越真实,但玩游戏真的靠谱吗?

说来也怪,为什么我玩了十多年单机游戏,还会迷恋十几年前的《哥1》?话说“先入为主”,难不成我的“贞操”已经被《哥1》所破,是他率先抢占了我的“心里王国”御座,故名“哥特王朝”(其实很多国家的文化都起源于“迷恋”,如古代的非洲、美洲和亚洲的原始部落对未知事物的非理智崇拜)。我也实在说不出这种对《哥特》的迷恋是基于什么理由:虽然哥特文化并非起源与迷恋,但在《哥1》、《哥2》游戏里,要美景没美景,要美女没美女,只有平平坦坦的一片荒地,连树木都是四方形的,人动起来都像机器。所以说,迷恋是非理智的。不仅如此,我还不只一次梦见我在玩《哥2》:有一次梦见自己被一群“少女”包围,她们的面孔模型似“泥巴”,我本来可以从她们中间走过,但还是手痒忍不住去揍她们,然后她们就都朝我追来了。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明知她们的脸像坨屎,还偏要去搞“屎”,这种对“屎”的迷恋程度,不亚于“某魂”对《黑暗之魂》的狂热崇拜。迷恋“哥女”是如此,迷恋某女亦是如此;故名:“黑暗之魂”,注解:经由迷恋引发的,有意识的生命体的能量精髓受黑暗、混乱的事物影响,形成“混乱的心智”,亦称“迷乱之魂”或“混乱之魂”。所以说,迷恋很多时候是被外在力量(如魔界和恶梦中的灵感)引诱产生的。(关于“异界”,《黑魂》系列略有描述,但具体如何,等以后有机会再详解。)所以有时候,我本来不想玩《黑魂》,只因我有过《黑魂》情结,而昨晚又梦见自己变成“游魂”,所以才忍不住玩《黑魂》,这也是一种“春梦”。

想当年,我玩《哥1》是为了走出“魔法屏障”(心理阴影),没想到玩到现在还没玩完,还在玩《黑魂》时染上“尸毒”(游戏瘾)。至于为什么很多人说迷恋是一种“占有欲”,其实这跟“迷信”的性质相同。希伯来文《圣经》对“迷信”的定义是:与偶像有不正当情结的淫乱心理(包括意淫)。对“偶像”的定义是:一切被造物,包括一切可视与不可视的存在物与人造的物质、精神、文化产物(包括游戏和游戏里的NPC)。对“淫乱”的定义是:对某人某事某物产生不正当的、混乱的爱意(即迷恋或迷乱)。最后一个术语已经非常接近“黑暗之魂”。难不成《黑暗之魂》中的某魂就是在通奸的时候被人放倒的。(我有“捡魂”情结,这就是一种占有欲。我在地下监狱看到某魂屁股翘翘,就想去捡,不料捡的时候被另一个凶魂推倒,差点变成某魂,实在吓人。以后不敢乱捡魂了。)所以说,迷恋是一种偶像崇拜心理。如果你不崇拜《黑魂》,就不会去捡魂,更不会在捡魂的时候“拜倒”在某魂的石榴裙下;不正当的“崇拜”必然产生不正当的“占有”,前者是“迷”(觅),后者是“恋”(乱),两者合一即是“迷恋”(“迷乱”)。

因此,“迷恋之魂”(Lost Souls)亦称“迷失之魂”,释义:生命体之魂受勾魂摄魄的黑暗、混乱力量影响而失去一部分能量精髓,因失魂落魄而变得迷惑,乃至剩下自我存在的原始意识而变成白痴或植物人;驻留在人间或异界的“白痴之魂”更容易受黑暗、混乱力量影响而产生各种不正当的迷恋,如苍蝇迷恋屎块一般,因而迷失在黑暗中。(这是英文的字义:Lost Souls)

堕落之魂(Fallen Souls)

其实“堕落之魂”(Fallen Souls)与“迷恋之魂”(Lost Souls)(迷惑之魂)意思非常接近,前者“落”,后者“失”,落者必死,死者失魂,俗称:“失魂落魄。”这就是《黑暗之魂》的潜规则。

问题是:什么是“不正当的、混乱的、黑暗的”?《黑暗之魂》里的鬼魂都很亮,为什么偏要说“黑暗之魂”而不说“混乱之魂”或“堕落之魂”?为什么要说“魂”而不说“灵”。这些问题要从灵魂的起源说起。

《黑暗之魂》源于西方神话,或说是西方神学(包括古希腊的自然派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哲学)。首先,“灵”与“魂”的定义不同,虽然两者关系密切,难以辨别;“灵”(spirit)是灵界中灵活多变的有意识有感情的能量(力量),“灵感”即是源自灵界力量的感受。故有人视“灵”为“火”,因为他们有很大的能量,这在《新约圣经》也有提说:“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使徒行传》2章3-4节)而早在公元前7-8世纪,古希腊的自然派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符合规律地燃烧和熄灭着的火”。像《黑暗之魂》的篝火,但前提是,你必须“添火”,不然就亮不起来。也就是说,亮与不亮只是相对的,光明与黑暗都是火,区别只是“大火”和“小火”。这种理论直到20世纪才被正视(证实),英国物理学家保罗. 迪拉克(Paul Adrien Maurice Dirac)在1928年提出:一个真空中实际上充满了无限多的具有负能量的粒子,它是一片不停波动的能量海洋,而那些闪烁的星光不过是宇宙海洋上的泡沫。而在1932年,美国物理学家安德森(Carl David Anderson)在宇宙线实验中证实了“真空电子”的存在——真空状态实际上是所有负能态都已填满电子,同时正能态中没有电子的状态。所以说白了就是:“光是显性之暗,暗是隐性之光。”(显性或隐性还会因生命体的“感光程度”而异,伦敦人看不到伦敦之雾的颜色是因为他们缺少莫奈的艺术眼光。)(又似中国的“阴阳”一说。)鉴此,我们不妨做以下推测。

一切事物都源于黑暗虚空,但虚空中都“卧虎藏龙”,能量也不平衡,正如一片波动的大海(现今之物皆有差异,因此它们的起源必有差异)。因此,黑暗虚空并非真空,而是缺光失序之混乱(如一句古话说:“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世记》1章2节)。假设这片“海洋”存在两个或多个“完全隔离、互不干涉”的“平行领域”,但由于“能量”是最细微的“动态单位”,因此,无孔不入的能量干扰必然打破一切僵硬的隔阂,如海水注入破船,使一切“平行领域”成为一体(参考爱因斯坦和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建立的以“统一场论”为基础的“时空场共振”论)。

又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的延伸:事物一旦存在,必然产生干扰,不会因大小、距离和时空的关系而消失;干扰一旦存在,必然形成主次关系,能量小的个体被能量大的个体排斥或吸引,形成一个仅有的、统一的大整体——时空(宇宙)!而就在某时某刻,有一个无比强大的力量在黑暗中“自燃”起来,显现出“光”的力量,他不断燃烧,火势不断扩大(参考“宇宙大爆炸”理论),并将其他在黑暗中徘徊的能量点燃,正如将一滩平淡无奇的湖水搅翻。“黑暗之能”(暗能量)变成可视的物质,而“黑暗之魂”(能量较大的原始意识)变成光明的天使,还有......人和动物。(这就是“黑暗之魂”的“起源”,所以说,《黑暗之魂》里的灵魂都很亮,他们已经被“自燃者”点燃。)

由于这些魂都被赋予灵性(神性)的力量,所以很多时候也称之为“灵魂”。这些灵魂像黑洞一样,无时不吸收外界的能量,也无时不发光。正如黑白是相对的说法一样,黑洞即是缺光的恒星,而灵魂即是发光的“黑暗之魂”。“自燃者”与灵魂的差异就像太阳之于月亮(月光源自阳光),而灵魂与“黑暗之魂”的差异就像月亮之于烛光(月光比烛光亮)。所以又有话说,“黑暗之魂”就是亡者即将消逝的灵魂;这些灵魂离开寄生的居所(包括肉体在内的任何能量相对稳定的“容器”)之后,能量逐渐挥发(不断发光),乃至剩下原始意识,焕发出微弱的余光(“余火”),故称“黑暗之魂”。如赫拉克利特所说:“世界万物都是符合规律地燃烧和熄灭着的火。”

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黑暗之魂”(Dark Souls)这个词不能单从起源而言,还要视其性质而论。他们说:“Dark Souls”听起来更像“Black Holes”(黑洞)。也就是说:所有的“黑暗之魂”都是不断坍塌(堕落)的黑洞;无论这些灵魂是否已经离开寄生的居所,他们都已经处于迷乱的状态——迷恋黑暗、混乱的事物而远离光明、秩序的事物,积极向上的正面力量(“反光”的性质)转化为消极堕落的负面力量(“吸光”的性质);他们的“灵火”已经被他们的魂吞噬(消化),却不再向伟大的“自燃者”祈求“添火”(能量运营中断),直至“灵火”完全熄灭,只剩一道余烟,“缺灵之魂”不再发光,因而被最原始的黑暗、混乱的隐形力量(负能量)挤压而坍塌,形成一个不断深陷的黑洞(如海中的旋窝);与此同时,魂中最原始的“自我存在意识”会有一种枯干、萎缩、受压(就像《黑魂》中那些僵尸般的游魂一样),有时还会感到自己在不断坠落(故称“堕落”;所以《黑魂》中的“致命一落”是最令人心惊胆寒的)。因此,迷恋也是一种“自我沦陷”(自甘堕落)的心理状态(如:自yin;《黑暗2》中的主角就是自杀后来到游戏场景里的)。而“黑暗之魂”,其实就是“堕落之魂”或“混乱之魂”,后两者的描述比较形象,而前者颇具感情色彩;因为“黑”,才“好玩”,而如果换成“邪恶”、“堕落”或“混乱”的话,这游戏估计过不了审核这一关。

不过《黑暗之魂》中的魂并非纯粹的邪恶、混乱、黑暗,它们依然会发光(能量),乃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即使是黑洞,它在吸收“一切”的同时也会发光(某种射线)。但由于黑洞之光无法被肉眼捕捉,因此在《黑暗之魂》中,不同的魂呈现出不同的颜色,以此区分;主角的魂就是绿色的,而绿色在色系中是中性的。然而每个人的善恶观念都不同,“善恶”这两个词本来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很多RPG游戏的“善”与“恶”都被“秩序”与“混乱”这两个“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术语取代,旨在表明是非善恶的区别就是“平安”(Peaceful)与“不安”(Unpeaceful)。但是这两个词也带有明显的主观意识:安宁与否,须由心感受;秩序之律,须由万物之主制定;一切违背“游戏规则”者,唯有受审(死)的命运。

命运之魂(Souls of Fate)

“命运”是什么?其实这是一个动词,听起来就像“生命在于运动。”如果游戏里的角色都不动,就不会有“受死”和“复活”的命运。因此命运是一种互动关系,正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是不同事物彼此间产生的。所以我们说某魂命运如何,不是单就个体而言,而是基于他(她)与另一魂的关系。这“另一魂”,即是以上说的“秩序之律”(“自燃者”)。如果游戏开发者不喜欢某魂,某魂就必定受死(《黑魂》中之所以有那么多魂可捡,想必这些魂与这游戏的开发者有过矛盾)。然而主角略有不同,他(她)的命运是个未知之迷——不同的玩家所操纵的主角都不同,死亡次数也未知——这些到底是命中注定的还是不确定的?我想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智慧。

然而,又有话说:“性格即命运。”(赫拉克利特)没有两片叶子是一模一样的。正如宇宙不会被明亮之星填满而变得一片苍白一样,人性的差异也是命中注定的规律,并不代表那些缺少“正能量”的人生来就是不完善的次品,而只能说明他们缺少完善的“基因”。现今之物皆有差异,万物的起源必有差异,这种初始差异即是“命运的基因”(即《黑魂》中的“初始薪火”)。因此,我不妨说:“天性(本性)即命运。”有些“本性”是“自燃者”喜爱的,有些则不是,他们本来就存在,虽然没有感觉和记忆,却有“自知之明”。所以,与其说命运是“自燃者”的旨意,不如说是个人的本性。人世间一切错误其实都是“人造”的!即使“自燃者”可以拦阻某些人犯错,但他们犯错的“基因”(本性)已经根深蒂固,他们本来就是“有罪之人”,在创世之先就是!只是那时善恶还没有表现出来,唯一可以被分辨的“善恶”本性就是积极(向上)性与惰(堕)性(也有人称这些为“正能量”,他们没有正负,只有大小),即“坚强与软弱”,也即“勇敢与胆怯”。故“胆怯”是“七宗罪”的第一宗,因它在创世之先就存有;这便是迷恋(罪恶)的根源——命运。

俗话说得好:“男人有钱就变坏,但是变坏的男人即使没钱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是风动也不是草动,乃是心动”;“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性格即命运”;“人心不改,无论走到哪都一样”。看来环境和运气无法真正改变一个人,这些只是外在的东西,而上帝从来不看人的外表和言行,只看人心。因此,勇者往往不需要奇迹,他们生来就具有英雄的本性,他们的本质已经决定他们未来的命运!他们在世上的意义不过是暂时的,或成或败,对他们来说就像下一盘无聊的象棋,他们在世上不过是寄居的!因此,他们说:“天助我也。”其实很多时候是指着他们自己的天性说的。

倘若人的天性(本性)与命运无法被改变,那么即使“自燃者”采取强制的手段将“坏人”变成“好人”,又有何意义呢?人是活生生的生命,不是盲从的机器,人灵魂里的“自我存在意识”是一种不可被创生也不可被消灭的东西,人的头脑就像一个活的器皿,里面装着自己的思想、意志和感情;无水之井是死之容器,非自我的人生道路根本没意义,口是心非的伪善者永远活在虚幻之中,行思不一的傀儡木偶是“无心之人”,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是“活死人”。人必须自由选择并且自食其果,才是人生之路。

至于那些没有被“自燃者”器重的黑暗之魂,他们知道自己的灵魂生来就黯淡(惨淡)吗?就算有先知对他们说预言,把结局告诉他们,他们接受得了吗?就算他们接受了又怎样呢?难道他们会在受死的命运面前束手就擒?不,不,他们从来不会善罢甘休,只会极力反抗,苟延残喘!但是结果怎样?人人都向往光明,人人都想当“高富帅”,只是有些人因为胆怯(缺乏正能量)而无力扭转旧局,无力穿过正直大道的窄门去接受“自燃者”的“薪火”。因此,他们只能步入歧途,走上歪门邪路,去作恶!所以,很多人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恶人作恶,力不从心。”无论他们怎么努力,悲惨的命运早已注定!

这种“预定论”常被人归为“宿命论”,常被人认为是一种消极的人生理论。但从以上这些“黑暗之魂”的表现看来却不是这样,刚好相反,“受死的命运”反而促使他们极力反抗的情绪!很多《黑魂》玩家就是冲着“必然受死”的命运来挑战“黑暗宿命”的。这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论)截然不同,达尔文一直认为:命运是可择的,选择是随机的。但既然随机,还谈何“积极”?既然“天择”,还谈何“物竞”?有些人努力了一辈子,却因天公不作美,唯有当乞丐的份。如果你怀着“物竞天择”的心态来看《人与自然》和《动物世界》的话,结果必然大失所望——恐龙那么强大,最后还是灭亡了;暴君那么残暴,最后还是下地狱了;伪善者行那么多善,积那么多德,最后还是沦为黑暗之魂。

自然的规律与事态的变化真的是随机和巧合吗?无意识的选择是随机的吗?每一场车祸都是巧合吗?岂可因你简单的逻辑就将复杂的自然规律视为随机?岂可因你单纯的本能就将灵活的自由选择视为巧合?于是,又有人说:“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如果无所不知的‘自燃者’早就知道有多少‘篝火’被点燃,早就预见到每一个‘篝火’的火势,那他还须要燃烧,还须要将这些事做出来吗?”但我问你:预见(看见)与实现(体验)是一回事吗?假如你能准确推算出今天能赚多少“魂”,却还没有得到这些“魂”,那你是否会放弃玩《黑暗之魂》?请诸魂深思,再“受死”。

受死之魂(Souls of Death)

“死”这个字是怎么“死”的?“歹”和“匕”,歹人身上插着一把匕首?而英文的“Death”是一个名词,描述的是一种事态。有一个叫马利.卡特琳.巴斯特的人去了地狱,看见某魂背上一直插着一把匕首,无论怎么拔都拔不出来,可谓“死”这个词的惨状;原来此魂在世时经常与某女通奸,直到有一天被他老婆发现,被他老婆用匕首插死了。还有一个叫Philip Mantofa的世界名人,他在一场见证会上说自己去过地狱:他原是一个黑社会流氓,聚众斗殴,无恶不作,直到一次“意外事故”而倒地不起;他的灵魂很快坠入地狱,在那里,他看到魔鬼各种折磨人、使人不停受死的场景,还有在火坑中厉声哭喊、永受煎熬的“黑暗之魂”;庆幸的是,他没有成为这些可怜之魂中的一个,“自燃者”将他的身体复活,让他回到人间,痛心悔改,成为牧师;许多年后,他斗胆作了这个见证,却没有勇气正视大众,就像一个受过万般摧残的弱者在讲述自己的可怕遭遇时仍心有余悸,仍有切肤之痛一样。

之所以说“死”是一种固有的状态,这不是指某人的肉体死去,而是基于某魂的性质(本性)而言的:无论某魂身处何方,寄居在哪,只要他是“黑暗之魂”,就注定要“受死”;因此,“黑暗之魂”亦称“必死之魂”。魂的性质决定魂的命运(天性即命运),某魂受外界影响的情况也是基于他对这些影响产生的主观感受而言的(非风动,乃心动)。如一个“黑暗之魂”将一个喜欢开“黑色幽默”玩笑的人视为“黑人”并将之杀死,与此同时,他也承受了死的反作用力(根据牛顿的力学定理),他的魂即是“必死之魂”。

显而易见,某魂的一思一想,一言一语,一举一动稍微出现偏差,就会“触礁”而形成“漏洞”,“罪恶之水”便会破门而入(不管它是有意识体还是无意识体,或只是一种效应)。此魂若不亡羊补牢,就会被祸水灌死,被苦海淹没。连生命力最弱小的病毒都可以侵入生命体最僵硬之处(牙齿),何况能量,它侵扰的不仅仅是肉体,更是魂。就像微风拂过湖面,泛起一道道波纹:魂的能量可以保持不变,但其能量排列方式——“状态”,却改变了。正如水可以化为气或结成冰,同样的,能量的干扰也可以让灵魂具有上升或下沉的趋势,直到它脱离干扰源——载体(肉体),到那时刻,能量恒定,木已成舟,或沉或浮,再没有反悔的余步。因此有人说:“受死之魂”不生在世上倒好;红尘滚滚,众魂游荡,诱惑千万,有罪必罚。然而,命运造就了“黑暗之魂”,他们的生死早已注定;即使是瞎眼的“黑暗之魂”,眼虽看不见,但他们的“心眼”依然看见,也会受“黑暗之风”诱惑,也注定要受罚,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说白了,这些受死之魂都是迷恋之魂,只是当他们在受死之时才悔恨不已,却没有任何改变的机会,因此“受死之魂”亦称“绝望之魂”。人在孩童时期经常迷恋简单的玩具和无聊的儿戏,长大后却发现自己当年是如此的幼稚、无趣。但此时他们又会陷入另一种“比较高级”的迷恋,如灵巧的宠物和能说会做的人,或是某个人群、集体,乃至某国,直到他们死后,才穆然发现:原来人生不过是一场梦幻般的戏剧,之前那些执着和痴迷是如此低级!“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蓄财宝,不知将来有谁收取。(《诗篇》39章6节)”人醒了,怎样看梦,人死后,也必照样轻看自己生前的影像!

一切从“自燃者”身上转移到其他事物的注意力皆为迷乱!唯有“自燃者”是一切“传火者”的中心思想!“传火者”将火传给一切偏离这个中心的思想者皆为大逆不道之黑暗之魂!这些黑暗之魂原本生长在一个荣美的“传火”国度——“洛斯利克”,一个如此恢宏、高尚的哥特王朝,却因迷恋某女而导致“传火”的失败,堕落成一个阴气沉沉的黑暗之国!至于国王,他也已经变成一个活死人,一个体无完肤的行尸走肉!

难道这就是众所敬仰的国王?我们长途跋涉、过关斩将就是为了追寻这样一个腐化的梦想?我心里一阵哗然,随后陷入深深的迷惘。我仰着头,愣愣地望着他:他是一个巨人,有六七米高,可惜已经“死亡”,一无用处;他的肌肉那么结实,身材那么完美,却有点驼背,步伐蹒跚;他五官英俊,道貌岸然,可惜皮肤已经腐烂,双目无光;他高瞻远瞩,目空一切,可惜已经失去双眸,有眼无珠;他头戴王冠,但王冠锈迹斑斑,仿佛中了恶魔的紧箍咒;他手下的十字长剑很特别,很精美,可惜已经无力被举起,只能拖地而行。沉重的脚步声激起一段段凄楚的音符——国王生前渴望力量,又德高望重受人敬仰,谁知会沦落到如此景况!

哦——倾国倾城的“冷冽谷舞娘”,你是如此冷酷,竟将巨人王手中的火炬熄灭!你是何等妖孽,竟使洛斯利克王子对你如此迷恋!哦——回转吧,迷恋中的豪杰,不要再沉浸在必死的“自我”当中,不要再自我迷恋,不要再骄傲,不要被自己的“弱者”杀害!哦——停止吧,即将赴死的游魂们,请放慢你们的脚步,细心聆听我为你们谱写的诚挚诗歌!

复活之歌致洛斯利克王子

(注:诵读或聆听此诗者可移除自身灵魂中的黑暗印记。)

春日临了,我能不欢迎吗?

她赐鲜花,我能不接受吗?

死亡临了,我能不迎接吗?

她降落叶,我能不打扫吗?

我的心啊,你为何总是不死?却又容纳诸多死人?

我的心啊,你为何像个坟墓?目睹她们变成腐尸!

她们有无数个,葬礼从不停止。

我埋葬了一个,又背上了一个;

又埋葬了一个,又背上了一个......

闪光的不全是金,毒蛇占据镀金的坟。

在大陆的东海岸,有一堆可怕的毒蛇:

乌黑的蛇发和狡诈的蛇尾巴,

鲜嫩的皮肉掩藏着腐烂的内脏,

流脓与毒的肚腹是那小蛇的窝巢。

黄玉般的表皮呼出腥臭的毒气,

近此者窒息,望一眼就归西!

原来昙花一现之蛇女即是明日之妖骨横行,

我遇见的是一堆活的尸体!

狡黠的狞笑,常使狮子哆嗦,哪怕他强悍的体魄。

剧毒的视线,刺痛雄鹰双眼,这无孔不入的毒液!

柔弱之人,请莫跟随,你并非命运勇士。

这是战争,这是血路,亡命之徒无后人。

昏暗山谷,穷途末路,进此者断子绝孙。

恶龙吐毒,爪牙遍布,无时不将人吞噬。

欲望之奴,建造坟墓,一生劳苦只为死。

你若聪明,及时醒悟,趁早离开幽冥府!

春日已至,迷恋初生。是祸是福,无人知晓?

星光黯淡,昼短夜长。欢喜一时,哀叹一世。

是非之事,可有可无。心外之物,贱如尘土。

既然如此,何必当初?何谓生死?何谓缘份?

华服掩饰不了猪的面目,

美容隐藏不了人的灵魂。

面与面罩皆为空壳,唯心一颗。

唯有走过心灵之桥,方显真容。

迷恋只是一阵飘然而过的轻风,

根本不值得我们去冒任何风险!

虚空的虚空,凡事皆虚空。

每在梦中看见鲜花的笑容,

醒来后却变成幽暗的黑洞。

闪光的不全是金,朽木镀上黄金皮。

倘若真是无暇金玉,审盼之火将其销熔。

虚空的虚空,凡事皆虚空。

日光之下,百合如此高雅。

夕阳西下,白云变成晚霞......

啊——且慢,让我仔细思想:

事物顿然的一闪,该是来自于何方?

我转眼向上仰望,见那伟大的太阳。

原来昙花一现,即是述说满月之荣。

正如我的诗歌,如随风飘散的百合,

虽是过眼云华,却依然吐露着芳香。

这样,消逝之光变成了不朽的游魂。

而不朽的游魂,将会再次光华四射,

因它是游魂之国的珍宝,永生的见证!

若是如此,我就要怒斥,怒斥即将腐烂的食物!

因我也曾与乌鸦为伍,以浊土为服,以尸为食。

他们像蛆虫一样用嘴巴啄啃,用肠子消化。

我却不然,我是活人,我的灵魂渗透万物。

我也深知:在永恒之国中,没有这堆泥粪!

所以现在,我已醒悟,我就要唾弃,唾弃腐烂的食物!

当那群食尸鬼像绅士一样向我炫耀爬着蛆虫的人肉时,

我就要如鹰展翅上腾,将他们撇在垃圾堆中,

他们的肉体必如他们口中的肉一样急速烂掉!

因此,我就要怒斥,怒斥即将枯竭的海洋!

因我也曾与鱼为伍,以沙为床,以水为食。

他们像鲸鱼一样用大嘴吸食,用肚子呕吐。

我却不然,我是活人,我的灵魂如烟升腾。

我也深知:在永恒之国中,没有这个粪坑!

所以现在,我已醒悟,我就要唾弃,唾弃腥臭的海水!

当那群吸血鬼像国王一样向我炫耀大腹便便的肚子时,

我就要如海鸥展翅上腾,将他们撇在水深火热中,

他们的肉体必如他们肚中的化粪池一样化为粪浆!

啊——我要飞翔!我要飞翔!直飞到大洋的彼岸!

我将背对绝望哭号的红色波涛,傲然矗立在陡峭的悬崖上!

啊——我要飞翔!我要飞翔!直飞到至高的圣所!

我将面对明亮的白色大宝座,胸怀坦荡地发出至美的赞歌!

看哪,这就是我的家!

我曾在梦中看见它,如今我真实地触摸到它!

我降世于黑暗,在荒地里成长。

但我的眼睛一直睁得贼亮,我一直窥视着别国的珍宝!

那本来就是我的财产,我主早就预备给我的!

我过去虽然四处流浪,但我早晚要回到这家!

因为我生来就是孤鹰,在我未出母胎就如此!

因此,我要坐回我的位置,因我生来就是王!

看哪,我的王座附近没有其他座位,只有我!

在游魂之国中,除了我主外,再没有其他王!

若是如此,我就不应该瞩目于凡尘,那不是我的份!

我的血液里找不到一颗平庸的灰尘,因我血统纯正!

王国之外,一切蒙着薄面纱的行尸,通通令我作呕!

因此,我要冲它们怒吼:“够了!滚回你们的老窝!”

看哪,它们是如此听话,一声令下它们就魂归墓中!

请问生与死有何相干?光明与黑暗有何交往?

我已经建立起一个王国,为何还要一口住着死尸的坟墓?

我已经戴上复活的华冠,为何还要轻信死而复生的传说?

够了!那些发霉发臭的童话!

而这,就是我最后要说的话。

从今以后,我要步入沉寂。

再没有其他人可以惊动我!

惟愿待到神国降临那一刻,

让主之明光洗刷一切浊土,

让那真金如春笋破土而出,

让我的城堡如鹰展翅上腾!

哪怕黎明时分幽暗寒冷,

破晓之光一照,僵冰也必融化。

我心炽热,我心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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